协会简介

某某协会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》和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某某业自律性组织,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,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  某某协会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。30年来,协会认真贯彻《某某协会章程》,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,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,切实履行“自律、服务、传导”三大职能,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、反映行业意见建议、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,发挥了行业自律组织的应有作用。

  某某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,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。某某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。截至2021年6月,协会共有会员474家,其中,法定会员139家,普通会员255家,特别会员80家;共有观察员350家。

  协会的宗旨是:在国家对某某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,进行某某业自律管理;发挥政府与某某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;为会员服务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维持某某业的正当竞争秩序,促进某某市场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推动某某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。

  《某某协会章程》明确了协会在以下三方面的主要职责:  

  依据《某某法》的有关规定,行使下列职责: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某某法律、行政法规;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;收集整理某某信息,为会员提供服务;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,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,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;对会员之间、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某某业务纠纷进行调解;组织会员就某某业的发展、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;监督、检查会员行为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,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  

  依据行政法规、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,行使下列职责:制定某某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,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;负责某某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、执业注册;负责组织某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、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;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进行注册和自律管理;负责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;负责场外某某业务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; 行政法规、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。  

  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,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责:推动行业诚信建设,督促会员履行社会责任;组织某某从业人员水平考试;推动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;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,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,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;组织开展某某业国际交流与合作,代表某某加入相关国际组织,推动相关资质互认;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某某非公开发行、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;其他涉及自律、服务、传导的职责。

  某某协会连续被国家社团管理机关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