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首尔2月5日电(夏雪)据韩联社报道,韩国首尔高等法院5日下午对李在镕涉嫌行贿案作出二审宣判,李在镕获刑2年6个月,缓刑4年,并当庭释放。这是李在镕于2017年2月17日被拘留后,时隔353天获释。
韩国法院认定,三星电子向崔顺实之女郑某提供马术训练的赞助构成行贿罪,维持一审裁定;但非法赞助崔顺实实际控制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、转移资产出境等相应指控均被否定。
2017年8月,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李在镕行贿、挪用公款、向海外转移资产、隐匿犯罪收入、作伪证5项罪名成立,判其5年徒刑。李在镕律师团不服判决,提起上诉。韩检方曾在一审中提请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李在镕12年监禁。
现年50岁的李在镕是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的儿子,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、集团实际控制人。他于去年2月受到检方指控,称其通过贿赂换取朴槿惠当局于2015年给予三星集团旗下公司政策方便,以有助于作为三星电子副会长的李在镕加强对整个集团的掌控。